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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5月17日    星期五 放大 缩小 还原        

加强工作指导手册培训 规范《出生医学证明》管理
  
  为进一步规范《出生医学证明》管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及《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工作指导手册》相关规定和要求,我市于3月28日举办“2013年《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工作指导手册培训班”,各县区卫生行政部门妇幼卫生专职干部、各县《出生医学证明》管理机构分管院长、管理人员、各级《出生医学证明》签发机构签发人员及相关医疗机构的管理人员近40人参加了培训。
  培训班上,市卫生局基妇处郭建根处长传达了省级“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工作指导手册培训”精神,并讲解了《出生医学证明》的印章管理、真伪鉴定;市妇幼卫生保健中心相关负责人对《出生医学证明》的签发、换发、补发和申领、出入库、保管、废证管理等进行了培训,并对各类表册进行了统一;本次培训还专门邀请浙江大学附属妇产科医院的黄奖平主任详细讲解了《出生医学证明》的档案管理、信息管理和报表填报要求,并对学员在日常工作中遇到的各类问题进行了仔细解答。
  此次培训采取了不同于以往单纯的“理论培训—现场答疑—书面考核”固定模式,将书面考核变成了现场案例分析,结合实际工作中的典型个案作为考核题目,由各县区卫生行政部门选派学员代表上台抽签回答,进一步加深了学员对《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工作规范性操作的意识,同时也明确了各医疗卫生单位在《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工作中的职责。培训班上要求全市各级医疗卫生单位在今后的工作中严格按照《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工作指导手册的有关要求进行规范管理。
  通过培训,全市各县区卫生行政部门、各级医疗卫生机构的分管领导和相关工作人员对《出生医学证明》重要意义以及相关政策、范围和具体工作要求有了进一步认识,为今后规范化开展《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工作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提供了有力保障。(保健部)

作者: 湖州市妇幼保健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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