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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卫生计生局领导来院调研“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
· 节前我院组织开展警示教育活动
· 我院获评“全国孕妇学校示范单位”称号
· 我院与张家界市永定区妇幼保健院开展对口支援项目工作
· 我院承办全国妇幼保健医疗技术促进工程培训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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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1月9日    星期一 放大 缩小 还原        

我院获评“全国孕妇学校示范单位”称号
  
  本报讯  9月22日,中国妇幼保健协会组织专家对我院“全国孕妇学校示范单位”创建工作进行考评,在经过听取汇报、实地考察、观摩孕妇学校教师授课和技能操作、问卷调查以及与孕妇进行面对面交流、对照标准逐项打分等评估验收环节后,中国妇幼保健协会副秘书长宋岚芹为医院授牌,至此,继2007年获“浙江省示范孕妇学校”、2013年获“浙江省示范孕产妇健康教育学校”后我院又获得了“全国孕妇学校示范单位”荣誉称号,标志着该院健康教育工作又上了一个新台阶。
  此次创建活动,由中国妇幼保健协会于2015年5月发起,经过医疗保健机构报名、市卫计局和省卫计委推荐、协会现场验收等环节,成绩合格予以授牌,旨在通过创建与评估,加强各地交流,互相学习、共同提高,促进孕妇学校的健康、规范发展,为广大孕产妇提供更为优质的健康宣教服务。(院办)
 

作者: 湖州市妇幼保健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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