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8月2日,市卫生计生局组织浙江省产前诊断评审专家组对我健院母婴保健技术服务项目(产前诊断技术服务)进行校验。 评审专家组按照《母婴保健法》、《浙江省产前诊断技术管理实施办法》对我院母婴保健技术服务项目(产前诊断技术服务)进行检查与考核,对照“浙江省产前诊断考核标准”逐条逐项打分,现场抽查管理、临床、影像、实验各专业技术人员并进行考核。经汇总,专家组一致认为我院母婴保健技术服务项目(产前诊断技术服务)管理规范、各项技术符合要求,新一轮校验顺利通过。(检验科 沈国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