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12月16日,我院召开七届七次职工代表大会,会议由工会副主席姜慧萍主持,82名职工代表参加了会议。
大会审议并一致通过了《湖州市妇幼保健院特定岗位津补贴制度(讨论稿)》、《湖州市妇幼保健院业务骨干年薪制实施方案(讨论稿)》、《湖州市妇幼保健院院长奖励基金使用和管理办法(讨论稿)》、《湖州市妇幼保健院2018年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自主评聘工作方案(讨论稿)》、《湖州市妇幼保健院2018年卫生高级职称评聘定性定量考核表(讨论稿)》。
人事薪酬制度改革是公立医院改革的重要内容,五项方案充分体现了内部分配激励与约束相结合,兼顾医、护、技、药、管等不同岗位差异,向关键和紧缺岗位、高风险和高强度岗位、高层次人才、业务骨干等倾斜的政策要求。(工会 胡雪莲)